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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轉教育部修正「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」第11條、第26條,業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以臺教學(四)字第1152801201A號令修正發布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4-07 資訊群組 : 教導主任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1日臺教學(四)字第1152801201D號函辦理。

二、該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三、若對該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先生,電話:(02)7736-7890。

四、該案附件公告於教育局網頁公告區編號8957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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