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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實施要點」部分規定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以臺教秘(五)字第1144100401A號令修正發布

發佈日期 : 2025-03-07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3-07 公告分類 : 最新公告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3日教特字第1145008466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秘(五)字第1144100401B號函辦理。

三、該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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