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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府教育局函知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」第3點、第4點、第8點修正規定一案,請查照。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3-02-04 資訊群組 :
說明:
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2年01月19日教終字第1125001804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教育部112年01月1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12605106B號函辦理。

三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四、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雅莉專員(電話:02-7736-622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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